在一首
七言律诗中,韵脚可以用同音不同形的字,但不能连用,必须隔开用。
格律诗,也称为近体诗,包括五律、七律、
五绝、七绝,用韵要求严格,有许多禁忌,其中一个禁忌就是连用同音字作韵。例如,首句用“汤”,第二句用“钢”,第四句用“冈”,第六句用“纲”,第八句用“刚”,就是连用同音字押韵。
如果押韵句隔开用同音字,则不属于连用,是允许的。例如李白的
《客中行》:“兰陵美酒
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首诗的韵脚字是“香、光、乡”,其中“香”和“乡”间隔使用,是完全可以的。
格律诗一般情况下偶句押韵,奇句(除首句可押可不押外)都不用押韵字。这说明,一首律诗大概只有一半的句子押韵。如果在这有限的句子中再连用同音字,读起来就会声音单一,失去了诗的韵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