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浙大博士跳楼身亡,生前遭导师性骚扰,有证据吗?

如题所述

浙江大学刚毕业的女博士晓月疑长期遭导师性骚扰后,于2018年7月21日跳楼自杀身亡,其母亲毛女士曾多次向教育部、浙大调查组投诉,未有结果。近日,毛女士在微博曝料,女儿曾长期遭受浙大教授戴某性骚扰,因此罹患忧郁症,最后才会想不开走上绝路,然而学校却冷处理,戴某也全部否认事实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毛女士是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的一位退休会计,女儿晓月在2018年7月21日下午6点多离家,大约半小时后,晓月被发现在离家500多米的一处新建好的楼盘坠楼身亡。之后警方查看坠楼现场和监控视频,发现晓月独自一人进入大楼,从24层坠下,认定其为自杀。

扩展知识

晓月那年27岁,刚从浙江大学博士毕业,即将进入河南农业大学任职副教授,看起来前途似锦的未来,停留在那个夏日傍晚。毛女士及家人一直认为,女儿的死亡和其导师戴某脱不了干系。

           据公开资料显示,戴某1980年生,2014年任浙大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副教授,2016年12月升至教授。晓月2013年从河南农大保送至浙大读研究生,2014年转为硕博连读,同年转为戴某的第一任博士生。毛女士说,“从那时起,我女儿的求学之路也变成一场噩梦。”

           据毛女士介绍,晓月最开始感到的,只是言语上的不适,但很快转变为来自肢体上的行动。2016年,晓月给母亲打电话,说戴某搬新家,让几个学生给他打扫卫生,晓月自己在一个房间打扫时,戴某进了门就抱住晓月,亲了她。

毛女士选择了隐忍,只是叮嘱了晓月,以后尽量避开和戴某单独相处,去戴某办公室也不要关门。

           但躲避没有起到作用,毛女士记得,2016年,女儿又一次打电话告诉自己,有天晚上在学习室,晓月最后一个离开,关窗户的时候,戴某从身后抱住她,晓月用力甩开,把眼镜都甩掉了。

           随后的一次,是在2016年8月19日,晓月和戴某去山东泰安学习,原计划三天,晓月只去了一天半就回了长垣县老家。她跟毛女士说,戴某在宾馆房间里对自己又抱又摸,还把自己按倒在床上压住,赖着不走。晓月称自己要喊人,用力推开了戴某,才提前回了家。

           毛女士说,晓月也曾将这些事告诉交往了6年多的男友,他们因此争吵了一次,逐渐疏远,在2016年底分手。

           毛女士记得,在2017年年后返校后,戴某再次骚扰晓月。这一次,晓月似乎终于下定决心,警告说戴某以后再有这样的行为,就告诉戴某的老婆,并要求戴某写下保证书。

           毛女士是在之后和女儿的通话中知道这件事,她看到了戴某发给女儿的保证条,上面写着“本人戴某正式向晓月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欺侮她。2017年2月。”

           但在毛女士看来,此前戴某的种种行为已经影响了女儿的心理,保证条也难以挽回女儿的心理。毛女士回忆,2016年年底,晓月在家的表现就有些反常。“她总坐在取暖器边上发呆,也比往年懒得多,什么家务都不做了。”

                      

伴随着疲惫感的,是晓月开始疑神疑鬼,她告诉毛女士,总觉得学校里的人知道了戴某对她做的那些事,因为每次晓月一走近同学,同学们就不再聊天,好像在避开自己。

           2017年3月到8月期间,晓月去日本做访问研究,回国前,晓月在跟母亲的通话中第一次提到“死”的字眼,崩溃大哭,觉得自己难以逃脱戴某的关系圈。毛女士劝女儿,“再有几个月就毕业了,离开戴某的关系圈是自然的事,不要害怕。”随后,2017年9月10日,晓月得知前男友结识新女友,当晚情绪明显异常并产生幻觉,与母亲通话中,问毛女士“为什么你的腿被锯了不告诉我?”

           9月12日,晓月在老家一所精神病医院被确诊为轻度抑郁,后因为持续规律服药,晓月病情不断好转,但在2018年6月27日,临近毕业,晓月抑郁症复发。

           7月2日,毛女士和丈夫到浙江大学,和女儿一起办了毕业手续,当晚回家后,女儿不敢脱裤子上厕所,说怕戴某过来强奸她。整夜也睡不着觉。几天后,晓月在新乡市一家精神病院确诊为中度抑郁、轻度偏执和焦虑。

           毛女士回忆,女儿曾告诉自己,抑郁症复发是因为戴某又说了刺激人的话。当时毛女士以为,离开戴某自然就能正常生活,而直到晓月去世,她才意识到,隐忍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他们决定举报戴某曾经的行为。

           一开始只是给教育部提交材料,之后与浙大成立的调查组交涉,但当这些方式都没有得到可以确证戴某曾性骚扰过晓月的结论。在调查组也几乎不再回应家属的电话后,今年8月16日,距离晓月去世两年多后,毛女士在微博上实名“曝光”戴某。

           毛女士表示,女儿晓月从小乖巧,勤奋,成绩没有低于第二名的;初三那一年,晓月一直是学校第一名。2014年,晓月在浙大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研究生导师张国平的引荐下,她转为浙大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戴某的开门弟子。

           在后来的师弟师妹眼中,师姐晓月有些内向,“安静、话很少,被公认科研能力强”。

           和晓月同实验室的学生沈林说,戴某的几个学生中只有晓月会做生物信息分析,个人能力比较突出。如果学术上有问题,后辈们也会找她求助。

           戴某,这位36岁就评上教授的年轻老师,与学生们的相处并不愉快。沈林形容他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戴某的一位研究生也说,实验上的一些小事没有做好,也会遭到戴某责骂,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抛开沟通方式,仅就学术指导而言,也有学生觉得戴某算不上合格导师。戴某一位不愿透露具体信息的学生表示,一方面,戴某给学生分配任务后会不停施压,另一方面,却不给学生们系统的指导。“比如说种一颗麦子,他只需要学生学会播种或者浇水,但是整个麦子在成长过程中,什么时候播种、浇水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什么时候种子容易受损,他不会系统教这些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你只需要把体力工作做完,换句话说,学生是他科研工作中的一个螺丝钉,一个流水线工人”。在这种情况下,戴某指导的研究生,几乎都曾因为论文不达标而延迟毕业。

           沈林说,戴某门下有两位博士,除了晓月,另一位博士在博三时转入其他导师门下。还有一位研究生李某,与戴某彻底闹掰,最终在没有戴某指导的情况下毕业。

           实际上,晓月因为个人能力突出,是同门中在学术上与戴某关联最多的一个学生。晓月在读博期间发表的两篇重要论文,戴某分别是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沈林也说,戴某最近几年论文的主要合作者就是晓月。

           在微博公开曝光戴某之前,毛女士一家人也尝试过其它办法。他们整理了一份与晓月自杀相关的材料发给教育部,2018年8月1日,材料从教育部转到浙江大学。随后,8月的某天,一行四位男士自称是浙江大学的调查组人员,到长垣县见了毛女士及其家人。

           2018年10月29日,浙江大学调查组负责人通过电话口头传达了对戴某的初步调查结论——举报信中的具体内容,戴某本人全部否认,没有发现戴某对晓月存在骚扰行为的确凿证据;戴某写给晓月的保证条属实,但无法指向具体的骚扰行为等内容。

           毛女士不接受这样的结论,又整理新的材料发给教育部,同时向浙大调查组申请与戴某当面对质。2019年9月22日,浙大调查组人员、戴某以及毛女士一家,在河南郑州见面。但戴某和毛女士家人各执一词,直到最后,也没有互相同意的解释。

           实际上,在给教育部发举报信之前,2018年7月25日,毛女士电话联系过戴某并录音,想从戴某口中得到他当年给晓月手写保证条的原因。戴某没有直接回答,次日发微信回复毛女士,手写保证条是因为2017年那篇基因组的论文,他将晓月署名第二作者,晓月不开心。毛女士不相信戴某的说法,因为基因组的论文2017年3月投稿,6月返修,8月才被接收,期间戴某可以在任意时间段修改署名,为什么要在2017年2月手写保证条?

           这个疑问,在去年9月的那次见面中又被提出,得到了戴某同样的回复。至于为什么要在保证条中使用“欺侮”二字,戴某回复是笔误,当时没考虑那么多。戴某告诉毛女士家人,“我和晓月互相之间很信任,她是我第一个学生,我肯定对她更好,她闹闹小脾气我也会包容她。”类似的疑问,毛女士还有很多。

           毛女士近日在微博曝光戴某后,8月28日下午,浙江大学调查组人员联系毛女士,称学校正在组织复查工作,您(毛女士)如果有新的证据,请及时提供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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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1
没有证据。现在已经死无对证,无法给导师定罪。
第2个回答  2020-09-12
目前是没有找到任何的证据,但是通过相关检查的调查以及各个部门的配合,肯定会得出证据的。
第3个回答  2020-09-12
女子浙大博士跳楼身亡,生前遭导师性骚扰没有证据,只有一个手写保证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第4个回答  2020-09-11
可以留下录音证据,或者精斑,微信骚扰截图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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