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以后下个月才能够领到工资,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如题所述

离职以后下个月才能够领到工资,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辞职之后,可是自已的工资到下月才可以发放,这样的行为合理吗?我觉得这个做法就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做为任何一个工作单位,包含企事业单位,换句话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都是这样的一种步骤,当月的工资下月发放,包含大家退休养老金待遇实际上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会有那样的问题呢,实际上很简单的道理,比方说6月份上班了一个月,那么我7月份要辞职,可是6月份的工资往往会在6月份以内没法发放,仅有到7月份之后才可以发放,不过它是非常简单的,由于你6月份是否有出勤率,有没有一个满考勤,那是要根据6月份的考勤才可以确立的。

但你所属的单位将考勤交到人事部门,必须到7月份之后才可以报上去,因为你全部6月份的班里完了以后,那样才可以把你的考勤加满,才可以把具体考勤信息内容交到人事部门,因此由人事部门来判断来走流程,那样事实上它也也是需要几个月的时长,加上一些企业很有可能规定交考勤的时间也又较慢,因此这样一来得话,工资发放当然大壮了一下个月时间。

一般好一点的工作单位应该是5号上下就能可以发放工资工资待遇,因为她1号换句话说2号前就规定每个部门把考勤交到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计算,而且二天以内汇报给财务部,假如审批准确无误得话,5号上下就可以把工资发放及时,这也是高效率相对较高的工作单位,可是绝大部分工作单位,其实都是5号到15号中间发放工资是常见的。

乃至有一部分工作单位在15号到25号上下发放工资,这些都是常见的,所以大家辞职之后,那么自己当月的工资没办法领到,到下月才可以领到,这是很正常,加上你可能会社保关系或许都难以在本月开展迁移,如果你的考勤走到15号之后,而作为工作单位而言,这有义务去承担你当月的个人社保,所以我们在转移社保问题上也必须到下月才可以开展迁移,因此你还需要返回企业去办理的交接手续。

大家辞职之后不可能像你想象中自身拍屁股走人了,每一个工资还清,所有的关系所有一次性解决,这不可能事儿,什么事情都必须有一定的流程及时长限制,包括你领到工资,包括你转移社保关联,乃至包括你迁移人事档案之间的关系,都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程序限制,那我们从下月领到这个月工资再正常不过了。

假如说常常拆换工作单位的小伙伴们。该是感触颇深,实际上到哪里都是一样的,乃至而言你来到一个新的企业,如果你领到第1月工资的时候都会必须直到两三个月的时间,其实是因为当月的工资本月没办法实行发放,只能第2月才可以正常的实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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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23
现在很多工作单位都会做出这样的规定,这也是合理的。离职之前会进行工作交接,并且会根据公司的运行来发放工资。
第2个回答  2022-10-23
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非常合理的,正常的公司都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
第3个回答  2022-10-23
这类作法现阶段是不规范的,但如果合同有写名那就要按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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