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我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处以个人的名义一次性交了一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今年7月份,我在西安落实了工作,需要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到公司名下,接收我账户资料的是西安市高新区养老保险经办处。本月20号,我带着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和公司开的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转移申请表(公司已盖章同意)回宝鸡办理转移手续,需要他们打印一个对账单给我并在申请表的转出社保经办处的地方盖章。然后这个时候杯具了,宝鸡市渭滨区经办处的人告诉我说现在这个转移申请表已经被淘汰了,现在实行新的转移申请制度。然后给我打印了一张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据,让我拿着这个回西安让公司开一个证明同意接受我的账户,再让高新社保处开一个证明同意接受我的账户,然后让我拿着这两个证明再回宝鸡来打印对账单。等我第二天回宝鸡再咨询时西安社保经办处的人很嚣张的跟我说他们不会给任何人开据证明并且他们只认以前的流程,也就是说他们只需要我把对账单和盖好章的转移申请表拿回去就可以直接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