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绝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罗翔老师所说:“法律是最低底线的道德”。而法律和道德都是关于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这种规范之所以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可,正是因为这种遵守这种规范能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最大化的好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两个人的爱情需要违背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才可以维持,那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
另外,道德对爱情的约束,和法律对爱情的约束,并不能一概而论。前文中提到过,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道德对于爱情的约束是世俗上的约束,它能够有效主要是依靠公众对这种行为的看法与评价。
如果公众不认同,那么就往往是不道德的。但是,公众的意志所引形成的道德往往又存在偏见,如果两个人的爱情是因为这种道德偏见而受到限制的话,那么大可冲破这种本就错误的观念,大胆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对于爱情的约束是远远小于道德对爱情的约束的。而且法律对爱情的约束是写在纸上,明文规定的,任何人都可以知道违反后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的爱情仍然需要依靠违反法律来达到,那么这样的爱情也必然会为违法付出相应的代价。并且这种代价是强制性的,是必须执行的。法律不会根据两个人是否相爱做出是否判罚的判断,而是会通过两个人的关系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应的判断。也就是说,法律不会拆散两个相爱的人,但是会让两个为“爱”而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人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