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清醒认识到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从认识上的误区中摆脱出来,在遵守制度上恪尽职守,党委加强统一领导,坚持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就会逐步形成。
二是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回归本位、强化执纪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顺应反腐倡廉新形势,主动把握反腐倡廉新要求,坚定不移转职能,聚精会神抓好主业,坚定不移转方式,科学高效履行职责,坚定不移转作风,全力打造反腐铁军。坚决摒弃明转暗不转、内转外不转、形转实不转的固有思维和传统做法,进一步找准定位,理顺关系,把各项工作回归到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和行政专门监察机关的职责上来。
扩展资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抓廉政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
细化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领导带头,分解责任。结合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及时印发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分别落实到位。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环节中相关的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等四类责任对象,划定责任底线,做到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的主要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基层党委(党组)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扩展资料:
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十多年来,《规定》对于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2008年10月,在《规定》颁布十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又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2008年5月,中央纪委成立修订工作小组,着手开展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修订稿送审稿。
2009年11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修订稿。根据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的决定,将文稿普发纪检监察系统征求意见,并委托纪检监察机关代为征求同级党委(党组)、政府,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
同时,送各中央纪委委员、有关中直单位和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纪委(纪检组)征求意见,并委托他们代为征求同级党委(党组)的意见。
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我们对《规定》修订稿进行了认真修改。2010年8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修订稿,决定呈报中央审议。
10月9日,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修订送审稿。10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送审稿,并于11月10日印发。
参考资料:党风建设百度百科
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来抓,坚决纠正只重业绩不抓党风建设、只看业务指标不抓惩治腐败的做法,切实找准职责定位,真正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
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坚持“一岗双责”,细化责任分工,树立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既要干好工作,又要管好队伍,确保业务发展和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强化问题导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源头抓起,坚持问题导向,强制度、建机制,既治标、又治本,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要秉持“严”的精神,运用“实”的方法,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来检验专题教育的成效。
抓好作风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真正使质检人的“三个形象”深入人心,推动质检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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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两个责任”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抓推进。分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两个责任”落实方案,坚持“力度统一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在部署上同步,在推进上同力,认真落实统筹推进之责,各项工作明显进步:
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继续保持平稳,实现进京赴省非访为零;
严厉打击犯罪实现命案发一破一、毒品犯罪打击取得新进展;
四项建设整体推进,实现一批项目实实在在落地;
全警三员扎实推进,分局在全市公安系统半年数次通报中位居第一;
单项工作争先进位,队伍继续保持“零违纪”,多项工作在市局考核中排名靠前。
参考资料:嘉兴南湖法院通过谈心谈话落实“一岗双责”--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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