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变更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吗?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卫计委网站公示,《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机构”修改为“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以劳动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此外,修改后第十七条明确提出,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此举等于放开了医生(执业助理医师除外)跨区域多点执业注册。

《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通过网上“一站式”注册服务,改进原有注册模式,方便医师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多点执业:“放开”不等于“不管”

多年来,多点执业被人们寄以厚望。但是,开放多点执业并不意味着医务人员的劳动将立即得到应有的尊重。

首先,是政策落地的配套措施。“放开”不等于“不管”。既然要“管”,就必须有措施。然而,措施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总需要时间。

虽然多点执业在世界很多地区是天经地义的,但这不意味着形成新的管理模式会很轻松。医生靠技术吃饭也是天经地义的,但废除“以药养医”改革后,配套跟上仍需要时间。

《办法》提出的医师电子注册管理系统的建成、新老执业注册的变更、包括医疗机构向管理系统上传医师信息等工作,必然需要一定的时间。说到变更注册,笔者要问问大家,你们的医师证是由医院统一保管的么?

没有个人品牌的医生,始终是医院的附庸

就在全面实现多点执业不到一个月之前,武汉市一位精神科主任因相关纠纷被医院处理。劳资矛盾是实现多点执业的另一个难题。

多年来的积习,医生作为“单位人”,不仅让医生失去了自身实力的自觉意识,还被医院视作自己的资产,不容旁人窥欲。只要医生的发展取决于医院领导层,“进步”需要医院领导层组成委员会投票,医生就不敢得罪东家。

“科主任兼职遭开”事件后,武汉市卫计委的一项统计表明,目前在该市注册的医师有3万余人,但去年仅有不到300人报备多点执业,比例不足1%。当地医界对多点执业的态度可见一斑。

在我国的台湾地区,有实力的医生“能者多劳”是正常,如果不兼职,医院需要为其提供一笔丰厚的津贴。拿了津贴还捞“外快”,才被视作诚信问题。社会风气认为医疗的主体究竟是医生还是医院?从对医生兼职的态度可以看出。没有“个人品牌”的医生,在外人眼中始终是医院的附庸。

医生缺少个人品牌,在医院面前不硬气,导致一些医生即便有多点执业的行为,也是采取走穴等方式低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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