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企业会在招聘中设置各种隐性障碍,希望女性能从困境中退缩。面试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他们是否胜任,而是个人情况,比如是否结婚生子,个人近期规划……就业机会不平等、工作场所晋升歧视和薪酬不稳定。各种不平等待遇对职场女性造成伤害。但是,雇主在法律面前不应该这么“任性”!
婷婷一怒之下炒了公司,把公司告到了平潭法院。产假在我完成之前被要求回来工作怎么办?职场女性法律书来了产假被要求在结束前回来工作怎么办?职场女性的法律书籍即将问世。本案是因女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假期产假期间就相关福利问题发生分歧而引发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不仅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阵亡将士纪念日中规定的公民节假日,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产假、年休假等。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各单位聘用女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其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