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配罪犯的几千里路,为什么古代的衙役还争着去?

如题所述

古代发配罪犯,在大一统王朝通常2000里起步。所以基本上大部分时间里不太会像《水浒传》里写的那样,由衙役把犯人直接押送到地头。因为在古代交通状况下,哪怕一个衙役押送一个流放犯人,来回4000里地,走个1年时间是非常正常的。

而衙役的工资通常是由县太爷发放的,所以一个县里养的衙役数量必然是有一个均衡值,不会太多。如果都按照这个逻辑,通常一个县,如果在一两年之内只要超过几十个流放犯人,那这个县衙都要停摆了。

其实从刘邦作为一个亭长也负责押送过一批劳力去修秦始皇陵的过程也可以看出,刘邦并非正式秦朝廷政府人员,但是他负责到县丞萧何处领了差旅费出发。而这个差旅费基本上对于刘邦而言,就是主要收入了。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在秦末,基本上就是一个“外包”业务。县衙负责出钱,当地的黑恶势力负责拿钱办事。

而到了唐朝,李世民正是因为看穿了这些问题。所以对流刑准许“花钱赎买”、或者以劳役代替。

这里有一个重点,押送流刑犯人,这里面是有固定收入的,这与被流放的犯人本身有钱无钱无关。衙门给的补贴是足以考虑到押送人员在这押送时间内,差旅费用和误工费用的。

而到了宋朝之后,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导致了“流刑”反而成了普通百姓犯不起的刑法,而成为了士大夫们“专属刑法”。流放甚至成了一种政治资本。

这样一来,押送这些流放的士大夫们,那几乎就成了大美差了。因为这些流放犯人身份地位都比较特殊,最关键的一点是不差钱。大多数都是因为“新旧党争”等因素,而被流放的。

而且宋朝的国境面积并不大,流放的路程相对其他大一统时期,要短得多。宋朝被流放的名人很多,包括我们熟悉的寇准、胡旦、苏轼、苏辙、黄庭坚、蔡京等等。这些人实际上并非去坐牢,一路上游山玩水,跟着他们基本上算是公费旅游。而且他们随时可能还会被起复,回到朝廷。所以这又是个赚人情的大买卖。

即便像《水浒传》里那样,押送个宋江到江州,一路上跟他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人送银子拜托衙役照顾好宋江。此等好事,跟着出去旅游一趟,赚一笔钱回来,这个账哪个衙役都是玩挤破头的。所谓路上道阻且长,瘴疠横行,这都不是事。

到了清朝,朝廷已经明文规定,衙役将犯人押送出省境,交换文件,换当地的衙役再继续执行下一程的押送任务,到地方后,核对押送凭证,交差了事。程序改了以后,虽然本质上是为了防止押送流放犯人的衙役长期霸占利益渠道,但最终就变成了利益均沾了。害怕去宁古塔受罪,需要打通的关节就更多了,抢着去押送犯人的衙役就没有以前那么积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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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9
因为在发配罪犯的路上,衙役相对自由,还能得到犯人家里给的钱,而且朝廷也会给补贴。
第2个回答  2020-11-19
因为这些罪犯的家人都会贿赂衙役让他们在路上对待罪犯好一些,所以才会争着去。
第3个回答  2020-11-19
因为有油水可捞,犯人的家属们为了犯人不受虐待,都会给很多贿赂给这些押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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