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问题 如果只提前15天提出离职 公司有没有权利拒绝

新的公司希望我尽快到岗,但是我也知道按常规需要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
如果我希望15天之内离职 我也愿意支付违约金 公司有没有权利拒绝我 他有没有权利不给我办理退工 急 谢谢
有朋友说 如果要15天之内离职的话 必须要和人事协商 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 他们有权不给我办退工 我死活是没有办法离职的 即使我同意支付违约金 这个说法正确吗?

  劳动者只提前15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
  劳动者提前15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本质上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
  劳动者如果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拒绝。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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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6
只说对了一半,要和人事商量。但是你同意支付违约金他们应该给你办理,达不到共识时可以到人事局或劳动局办理仲裁
第2个回答  2010-07-26
你要是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提出,公司是没有权利拒绝你的。他给你退工单就行,退工单也可以作为离职证明的。
第3个回答  2010-07-26
可以的!只要你支付30%的违约金就行!别管他们!人事部的人就是叼。你说话和谐点!不行的话请他吃顿饭有可以还不会支付违约金!给点好处!
最后不行的话就只好到劳动局办理仲裁!
软硬兼施!祝你离职成功!
事业有成!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1.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受前一条制约(就是你们能说好那就怎么都行)
3.如果你未提前30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有权不同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4.通过各种申诉途径都比较慢,你肯定等不到那天的
结论:尽量与公司协商,现在除非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签订特别的违约协议的,否则违约金是违法的,无法生效的。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通过书面递交辞职信的方式辞职,只能拖30天了。如果你不介意有污点的话,旷工几天公司就把你开除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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