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低保申请条件,低保金多少?

如题所述

问题一:申请条件

1、提供申请前6个月的收入证明材料;

2、申请人有出租房产、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收入的也应当提供出租合同;

3、有集体分红的,应当提供分红单位的相关证明等。

4、提交家庭消费支出,包括家庭用水、电、燃气等申请前近3个月的消费单据等。

问题二:低保金

1、全市低保标准950元;

2、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1425元;

3、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1721元;

4、孤儿养育标准2263元。

本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后,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政府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

新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财产限额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按新标准计算执行。

扩展资料:

一、认定之日起30天内发放

街道办事处在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民政局,再由区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认定;从认定之日起30日内,需向申请人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应当从认定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区民政部门按照实际保障对象人数制定月度资金发放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由财政部门按程序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

二、自费出国留学将被停保

保障对象家庭应当在保障期限到期前1个月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申请,否则视为主动退出最低生活保障。如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为无(或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重度残疾人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并且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基本无变化,在提交相关材料后,无需重新申请。

若出现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费安排家庭成员出国留学及旅游、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一个月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时间不足60个小时、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就业培训或者推荐就业两次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将被停保。

参考资料来源:南方网-广州低保出细则:每月公益劳动不足60小时将被停保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好消息!这笔钱又涨了,广州低保标准提高到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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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9

本市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可以依法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2018年广州市将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5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全市低保标准从900元提高到950元。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近日印发了《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将全市低保标准从900元提高到950元;

相关社会救助标准按照与低保标准联动调整的机制,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由1350元(900元×1.5)提高到1425元(950元×1.5);

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1630元提高到1721元;孤儿养育标准从2143元提高到2263元。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齐申请所需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审批,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

低保待遇计算方法:

根据《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家庭月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计算,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家庭中有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成员的,保障待遇期限不超过6个月;保障期满需要重新申请,并在到期前1个月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中国网-广州第15次提高低保等救助标准 低保标准提高到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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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3-02

一、广州申请低保:

办理条件:

1、具有广州市城镇(农村)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为单位。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3、家庭收入情况有关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②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③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④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同时填写好《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

2、居(村)委会按规定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7天后,由居(村)委会应在每月20日前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信息录入区民政业务信息系统上报镇(街)民政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原始材料上送镇(街)民政办;

3、镇(街)民政办公室在每月30日前在区民政业务信息系统上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二、广州低保金:

广州是广东的省会城市,下面包括许多区、县城市,因区域不同,当地的财政收入都不相同,通过低保的家庭得到低保金略不相同,享受国家的待遇也不相同。低保金从800~1200不等。


第3个回答  2015-01-07
办理条件
1、具有广州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为单位。
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患病无法参加工作的,需提供残疾证或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家庭中有超计划生育人员,需提供已落实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有关材料;
5、家庭中有就读小学、初中、高中及职业中等技术教育学校的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6、没有子女(双老)家庭,需提供居(村)委会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8、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表(背面)
9、广州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表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同时填写好《广州市广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
2
居(村)委会按规定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示7天后,由居(村)委会应在每月20日前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信息录入广州民政业务信息系统上报镇(街)民政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原始材料上送镇(街)民政办;
3
镇(街)民政办公室在每月30日前在广州民政业务信息系统上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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