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为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根据规定,
抵押权人可以协议修改抵押权的实现顺序以及担保金额,但是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损害其权利。也就是说乙银行未书面同意甲丙之间的抵押权实现顺序,根据原受偿顺序乙可以取得优先受偿金额为300万元,不会发生改变,而甲丙之间的内部协议仅对甲丙有效,所以丙可以受偿300万元,乙可以受偿300万元,甲的抵押权因抵押物拍卖对乙丙清偿后没有剩余而直接消灭。
拓展资料:
1、 抵押特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_盅翰蛔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种类,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
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等)等。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在中国仅限于
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动产)。
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