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执照是否必须由社区或街道出具证明文件?

租了个门面,打算开家小面馆,在办理执照核名时,须社区出个证明,但社区以担心周边居民有意见,他们会担责任为由,拒绝出证明,请问是否必须要社区同意?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相关规定是必须社区或街道出具证明文件,规定如下: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经营场所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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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13
在社区办执照,以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为准,餐馆因为有油烟等污染,噪音会存在扰民,所以必须要征得小区业主同意。
第2个回答  2018-02-21
你说的这个应该是场地证明。住宅性质的房子用于商业经营的,需要取得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小区或者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需要周边的利益相关方同意,这就是为什么要社区开证明的原因。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1
根据这个门面的房屋性质,分情况而定,

1、如果这个门面的房产证的房屋性质是“住宅”
办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住改商”手续,
这个住改商手续,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或者无法找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工商部门一般的做法是让申请办营业执照而需要住改商的经营者去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让居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所以,如果是“住改商”,必须由社区或街道出具证明文件。

2、如果这个门面是“商业”或者“商住”,那就不需要由社区或街道出具证明文件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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