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到30号,公司是不是有权利让我提前走而不结算工资。

如题所述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提前让劳动者走而不结算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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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12
结算要看你的劳务合同和离职的形式
如果你是自己提出离职申请,在你岗位工作结交完以后,
单位在人事部门和你所在的部门领导签字通过后,并且移交了单位的资产、资源后(包括信息资源、电脑、笔记本、办公用具等),单位有权制定你的离职日期
例:你是今天9月12号提出的申请,在下周三,9月17号已办结上述所有的内容。而你每个月工资的结算日是30号。
那么单位有权在30号之前和你接触劳动合同,并按日计算你的薪酬。也就是你所提问的提前走,而不结算工资,但是你从上个月结算日至签署离职日期这段时间的工资是要给你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如果还有不理解可以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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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9-12
对呀 一般交接完 就可以让你正式离职的 那样肯定不结算给你工资 祝开心 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28
提前走就会按天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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