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证在法律上起作用吗?可以推翻物证吗?

如题所述

人证,当然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但是。案件侦破中的各种证据是要互相印证的,形成一种证据链。人证是否能够推翻物证,这要看具体情况,要经过逻辑的分析确认。一般情况下,物证的证明力要大于人证。

人证在诉讼中的作用:

举个例子:AB两人为某一借贷关系发生争议,其焦点是:A说在某一饭店里把1万元钱交给B了,B却否认。此时A举证说C、D当时也在场,此时C、D的证言,对认定案件事实就很关键了。当然这其中的情形也会有很多变化,但证人证言能起作用是肯定的。

扩展资料:

裁判证据的属性

不同诉讼阶段,证据的内涵不同。在起诉阶段,只要与案件事实有表面联系的材料都可能被认为是证据。而随着诉讼的深入,原来被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可能会被逐步剔除,原来并不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又在不断加入。因此,诉讼证据只有根据裁判的需要认识它、理解它,才具有法律意义。

裁判证据是指最终能够被法官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一般而言,法官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件,也就是裁判证据的属性。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证据在经过法庭质证后,法官没有理由怀疑其为虚假,便可认定其真实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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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先简单回答:人证是证据之一,在法律当然能起作用;是否可以推翻物证,能或不能要看具体情况。

  一、以民事诉讼为例,证据的种类是指《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即指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1、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即以其存在、形状、质量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

  2、所谓人证,就是证人证言,就是除了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事实的人的陈述。

  二、人证在诉讼中的作用。

  举个例子:AB两人为某一借贷关系发生争议,其焦点是:A说在某一饭店里把1万元钱交给B了,B却否认。此时A举证说C、D当时也在场,此时C、D的证言,对认定案件事实就很关键了。当然这其中的情形也会有很多变化,但证人证言能起作用是肯定的。

  三、人证是否可以推翻物证,看具体情况

  1、仍以前例说明,AB两人为某一借贷关系发生争议,其焦点是:A说借给B5万元,B说是4万元。此时B举证说C、D也知道此事,此时C、D分别证实:B曾跟他们说过,借了A4万元。但A又举证说,当初他是通过银行转帐把5万元汇给B的,此时银行转凭条证实A曾往B的户头上转了5万元,如果B无法再举证说明,此时作为银行转账凭条这一物证的证明力,就大于C、D的证言。

  2、再举一个可以推翻的例子:某地有人被杀,发现凶器,通过查指纹等侦查手段,发现凶器为A所有,且经DNA检定凶器上有A及被害人的血迹,此时A就有了重大的作案嫌疑!但公安经过大量走访,找到了某目击证人,他亲眼目睹了整个凶杀的经过,只是因害怕而不敢报案也不敢作证,但该目击证人经过辨认,否认了A是作案人!此时某目击证人的证言是直接证据,其证言足以推翻凶器这一物证的证明力。

追问

你好!我07年大包一辆出租车,当时车主要押金4万,我钱不够,先给了3万,他给我打了3万的收到条,他说还差1万让我打个欠条,我就打了1万欠条给他,合同上也是3万,中间他向我要过差的1万,我说现在没钱刚买房,现在车到期退押金了,他非说我当时给他了2万,加上给他打的欠条一共3万,当时我的对班也在场,看见我给他3万

这种情况我能打赢官司吗

追答

  1、矛盾的焦点:3万的收条,1万的欠条,以及合同约定的3万的押金,及对方索要4万元押金。
  分析一下:如果合同押金约定是3万,你已经交给3万且有收条为证。那另外的1万欠条代表的是什么意思?这二者是有矛盾的,对方不太容易解释;
而你的解释相对是合理的,且有人证加以证明。但有个硬伤:既然合同约定是3万,那你为什么要给4万元呢?
从现有的证据看,对方更占优。
  2、这个人证是你的对班,对班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就是跟你换作开的人,还是你请来的人,这个人跟你有利害关系吗?如果有,那证明力就弱了。
  3、另外,不好意思,我作个设想,事实上,你当时就是给的2万元,因为合同约定是3万,所以双方协商,收条还是开3万的,同时你再打个欠对方1万的欠条。这样的解释也是合理的。这里的关键是,收条与欠条的时间是不是同时,如果是同时打的,这个解释是合理的。如果欠条是后打的,就显得不合情理了。
  总之,如果真起诉到法院,你还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比如你这3万元是哪来的?借来的,还是从银行取的,有什么书证等,现在简单地来判断官司的输赢,从专业的角度看,有些草率了。

追问

对班就是我大包车自己干不了全天要找个白班司机我开晚上,欠条是当时一起打的,但是2年后又重新打了一个,把以前的撕毁了

追答

欠条是当时一起打的,但是2年后又重新打了一个,把以前的撕毁了--直觉是你赢不了

追问

好吧我知道了,谢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人证,当然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但是。案件侦破中的各种证据是要互相印证的,形成一种证据链。人证是否能够推翻物证,这要看具体情况,要经过逻辑的分析确认。一般情况下,物证的证明力要大于人证。追问

你好!我07年大包一辆出租车,当时车主要押金4万,我钱不够,先给了3万,他给我打了3万的收到条,他说还差1万让我打个欠条,我就打了1万欠条给他,合同上也是3万,中间他向我要过差的1万,我说现在没钱刚买房,现在车到期退押金了,他非说我当时给他了2万,加上给他打的欠条一共3万,当时我的对班也在场,看见我给他3万

这种情况我能打赢官司吗

追答

  你这种情况要想在提问中得到确切的解答,必须把合同的影印件和欠条的影印件发上来,这样才能帮你作一肯定的解答。

追问

追答

  从你提交的证据来看,你不差他一分钱,理由是:押金30000元,他的收条也是30000,互不欠账。
  但是,由于你有一张欠条在对方手里,所以,你只欠对方10000元。
这是铁理,官司打到哪里你都赢,不需要其它的任何证人了。

追问

但是我当时给他现金是3万,他减去我的欠条就是2万了,只能退我2万他说

退我2万我就亏了1万

追答

应该退你押金30000,你还有一张欠条差人家10000,当然是20000啊

追问

欠他1万是他要4万押金,我只给他3万现金

他给我玩了个文字游戏,我被迷住了

追答

可合同上的押金明明是30000啊,你说40000是没用的,有证人也没有用。正如你所说,你被他的数学游戏迷住了。

追问

那就只能认倒霉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23
肯定起作用,看证据的作用大小。
第4个回答  2013-10-23
有作用。 看情况。追问

你好!我07年大包一辆出租车,当时车主要押金4万,我钱不够,先给了3万,他给我打了3万的收到条,他说还差1万让我打个欠条,我就打了1万欠条给他,合同上也是3万,中间他向我要过差的1万,我说现在没钱刚买房,现在车到期退押金了,他非说我当时给他了2万,加上给他打的欠条一共3万,当时我的对班也在场,看见我给他3万

这种情况我能打赢官司吗

追答

你不是有收条吗。 只要对班,帮忙,没问题的。顺便在喊几个,你们都认识的朋友,晚上,去,他家,把事情,整,清楚了。

私下,解决。不守信用。

给个好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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