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户口都不在昌吉,能在昌吉办理离婚吗?

如题所述

若昌吉为夫妻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即在此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则可以在此地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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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6
外地人不在本地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当地的民政局当然不办理户口不在该辖区的居民离婚。这样外地人即使相关问题协商一致了在当地的民政局就办不了,只能通过法院办理。

(二)诉讼离婚。 外地人在当地通过法院离婚,实际上仅掌握住一个要件,就是作为被告的外地人必须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是当地法院受理的先决条件。法院受理案件一般需提供四份材料: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

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这是法院受理的根据,否则是不予立案的。

不能因为他们没有外地户口而拒绝给他们办理离婚。在离婚问题上,外地人不在本地往往感觉手续过于繁琐,但其实这种情况下仅仅只是不允许协议离婚,其实还是允许以诉讼方式离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6
咨询律师,他会给你满意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9-09-16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