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09
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十日届满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向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09
签了合同照样可以辞职,但是要等一个月的时间,这是劳动规定的。
另外,这个公司没有帮你买社保,你就凭这一点,因为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帮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这家公司没有帮你买已经违法了,你可以辞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他们必须帮你买满你在职期间的所有保险,如果不行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0-07-09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提前30日,到时就可走人。
第4个回答 2010-07-09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