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9
如果失主不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也未立案的,五年后就不能追究你学生的法律责任了。因为按照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06
如果偷窃癖属实那他如数归还赃物,就不构成法律责任。举个简单列子,好比精神病人杀人一样。如果工作中再犯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高中的以经归还偷窃财物,再说他有病,所以追究也不能追究到哪去,顶多公安局给个初犯处以警告处分
第3个回答 2010-07-07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由此可见,他不需要再为当初的盗窃行为负责。
第4个回答 2010-07-06
必须付,因为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