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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的说一下,我是从一个二手房主那租的房子。(所谓的二手房主就是房子也不是他的,是他从中介公司租的,然后再转租)问题就出在这里了,这个二手房主,不但收了我的押金及租金,还同样用这间房子收到了三四个人的钱,并且都签了协议一个时间居住,但是我们最后却谁也没租的了这个房子,钱却要不回来了,给他打电话他就一直拖,现在他给我们都打了欠条,但是当时我们每个人都交了8000块钱,现在只还给我们了每人500块钱,他属于诈骗吗

属于诈骗,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他没有出租权,你们的租赁协议是无效的。他应该赔偿你们损失。
但是当时你们签租赁协议没有验证房子产权出租权的问题自己存有过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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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8
诈骗可能谈不上,违约是一定的,到法院起诉吧
第2个回答  2010-07-08
1。楼主太不谨慎了。
2。报警吧。这是诈骗了
3。如楼上所说,越早报警,越有可能追回款。
第3个回答  2010-07-08
你们立即报警 让警察帮您们要回款项 要快 否则他报了 你们就只能等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08
你可以以诈骗向公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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