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拘留

如题所述

在执行拘留时,如果被执行人找不到人,那么公安机关会先找到后再执行拘留的处罚。但若违法者逃跑,抓不到的话,就无法对其进行拘留和处罚。尽管如此,公安机关仍会尽力抓捕被执行人并依法处罚。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找不到人,处理如下:
1、向公安局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协助其查找被执行人。
2、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3、即使没有找到被拘留人,法院仍然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其他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是: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被执行人接到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采取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就具备了拒不执行的行为。
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这是执行工作中的必经程序。
3、需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4、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