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不安装避雷针跟建筑物高度没有关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1、防雷建筑物,指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的容易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在高于三十米时,应安装避雷针;
2、防雷建筑物如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国家级的会堂等,在高于四十五米时,应安装避雷针;
3、防雷建筑物如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等,在高于六十米时,应安装避雷针。
避雷针的设置:
1、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之间应有不小于5m距离,以免雷击避雷针时出现反击。独立避雷针宜设独立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间地中距离不小于3m。
2、35kV及以下高压配电装置构架及房顶上不宜装设避雷针。装在构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相连,并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3、变压器的门型构架上不应安装避雷针。
4、避雷针及接地装置距道路及出口距离应大于3m,否则应铺碎石或沥青面5~8cm厚,以保人身不受跨步电压危害。
5、严禁将架空照明线、电话线、广播线、天线等装在避雷针或构架上。
6、如在独立避雷针或构架上装设照明灯,其电源线必须使用铅皮电缆或穿入钢管,并直接埋入地中长度10m以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