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浮物测定法详解
1. 测定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样中悬浮物的详细方法,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悬浮物测定。
2. 定义 悬浮物定义为水样通过0.45μm孔径滤膜,烘干至恒重的物质。这些物质在103~105℃下干燥,留在滤膜上。
3. 试剂与设备
使用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清洗干净后采集500~1000mL代表性水样,确保不包含漂浮或浸没的不均匀固体。
样品需尽快分析,如需保存,应冷藏于4℃,但不超过7天。
6. 结果表示 悬浮物含量以mg/L表示,通过公式计算,C = (A - B) / V,其中A为总重量,B为滤膜和瓶的重量,V为试样体积。
附加信息
-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标准处技术提出,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起草,李长海、王文法为主要起草人。
- 解释权归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所有。
悬浮物(suspended solids )指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悬浮物是造成水浑浊的主要原因。水体中的有机悬浮物沉积后易厌氧发酵,使水质恶化。中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分3级,规定了污水和废水中悬浮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国地下水质量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中悬浮物以浑浊度为指标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