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一般是由医疗保障部门发送的业务经办类短信不会附加任何网址、链接,也不需要持卡人输入任何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金融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有不法人员以“医保卡异常将被强行终止”“医保卡升级”或“电子医保卡审核未通过”等为由,向参保人员发送诈骗短信,要求参保人登录(信息内网站为涉诈钓鱼网址)假冒网站上传资料或签署电子协议、办理医保卡。由于点开链接后跳转的页面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页非常相似,如果按页面上的提示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则可能导致银行卡、医保账户被盗刷。
如需了解医保参保信息和医疗保障政策,可通过当地医保经办大厅窗口、12345热线或医保部门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医保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办理。如果遭遇诈骗,请及时拨打反诈中心电话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处理。
医保异常解决的方法如下;1.社保卡第一次使用时要重设密码,并且每年要按照当地的规定,到第四季度交钱的,如果没有缴费,就会出现异常。2.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3.申领时需携带sfz、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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