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定工伤,在等鉴定结果,我是2012年11.10号受伤,住院十五天,医院开三个月的休息和陪护,到2013.2.25号,我可以要求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这个有时间上面的限制吗?
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1、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入职满一年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自入职之日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来签订的;自签订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n-1个月的双倍工资(n为参加工作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