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1-10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农业是主要产业,农村是主要区域,农民是主要成员,任何一个统治者在统治国家时都不得不重视农业,以农为本,因此无所谓“三农”问题。农民在这种社会类型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士农工商”,农民的地位仅次于官员。“三农”得以成为一个问题,是伴随现代化进程出现的。在我国,现代化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以工业化为起点、以城市为区域的现代化。我国的现代化深受“苏联模式”的影响,是在物质技术水平极度落后的情况下强调工业现代化,特别是重工业现代化。在毫无原始积累的基础上,要实现现代化是不可能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又不可能通过对外掠夺获得原始积累,刚刚起步的工业也无法积累足够资金。因此,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只有来自于农业。随着工业化的启动和深化,其所需要的庞大的资金和资源是个无底洞,源源不断的农村资源急剧向城市集中,使刚刚从土地改革中受益的农民受到国家政权的剥夺,成了工业现代化的受害者。随后,为了迅速建立一个现代工业化体系,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战略,“农业、农村和农民不仅未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反而形成了一整套不利于平等竞争的制度”①。如“随着1958年人民公社的建立,中国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人口的自由迁徙也随之从1954年的宪法中被取消了。1958年以后,出于工业化积累资金的考虑以及对过渡城市化的担忧,对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进行了户籍制度、粮食及副食品供应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的限制,设置了道道城乡交流的屏障”②。又如“国家通过‘公余粮’收购制度,优先从农民手中获取农产品。在‘公粮制’基础上形成的农业税收使农民作为一个低收入群体却要交纳更多的税赋”③。国家的这一制度安排,产生了两个明显的社会后果,一方面,工业化高速发展,城市不断繁荣;另一方面,“三农”处于弱势地位,处境更加艰难,“三大差别”不断扩大,并最终形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和“三农”问题。
从以上可知,二元经济结构是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赶超发展战略与城乡分割的经济体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它通过中国特色的资本原始积累克服了中国工业化资本积累与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困境,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化水平。但从长远发展看,这种通过制度安排不断强化的二元经济结构,不仅导致了农业生产的长期低速增长甚至倒退,也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为了维持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国家、政府建立了三大制度体系:户籍管理制度、人民公社制度与统购统销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在农村把土地与户口相结合,在城市把户口与就业、社会保障相结合,通过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自由流动;人民公社制度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在组织上保证了政府对农民和农业剩余的控制;统购统销制度通过人为的干预保证了国家工业化的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供应。对工业化和城市明显倾斜的制度安排,使“三农”地位日益降低和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