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调解和好还能反悔吗

张某与韦某结婚已有14年,生有一个孩子。因韦某有外遇便要求离婚,张某不愿意。今年9月,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多次调解,韦某回心转意,同意和好不离婚。因此,双方在笔录的调解协议上签名,法官及书记员也签名。现韦某反悔了,说法院没有送达调解书,原调解无效,他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请问,法院还能判决离婚吗?

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因此,韦某与张某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好不离婚的协议,并在笔录的调解协议上签名,法官及书记员也签名了,调解和好依法产生法律效力,不必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果韦某要求制作调解书,法院也可以制作送达给他,但韦某不能要求法院另行判决离婚。如果韦某执意要求离婚,只有等到6个月后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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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2

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那么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在生效之前是可以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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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7-01
在当事人签收前返悔,应视为调解无效,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要进行判决结案。但判决不等于必然判离。
第3个回答  2010-07-01
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是不用制作调解书的,如果还想离婚,又没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就6个月后在起诉,不然法院不会受理。
第4个回答  2010-07-01
调解完成,双方都在调解书上了签字调解书就生效了,如果还是想离婚的话就要重新提起诉讼,判定之前的调解书无效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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