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浙江一工厂上班工资4500+,第二个月受伤导致股骨头骨折,经鉴定为8级伤残,公司给缴纳的工伤基数却只有1700元,因为是刚上班,所以前十个月平均工资没法算,请问能要求赔偿多少钱?
公司给缴费的基数为1700多一点,所以保险公司赔偿的只有19000多一点,医疗都是公司出钱,补助还有吗?
追答这是工伤赔偿,按月工资4500计算,不足部分可要求公司承担,可提劳动仲裁。
追问但是算前十个月平均工资,因为我爸是第二个月出事的,所以没有 公司说是按上虞市平均工资的60%算的 所以这么少 这个说法合法吗?
追答不合,按你爸的月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