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交了辞职信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也没有交接,公司要这么解决这个问题?

有一个员工交了辞职信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也没有交接,公司要这么解决这个问题?
是否有相关法律给予公司以保护?劳动法规定是30天之后可以离职,但是如果改员工就不来上班了,公司是否有方法约束呢?

现在的员工随意性越来越大了,我天天都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过我们是零售商业单位,所以收取有一定的经济风险金,在公司的协议和制度中都有一条,未经过批准擅自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经济风险金,当然这只是一种手段,但不这样不行呀,零售业流动性太大了,本月6号店里当班员工一天丢了3件衣服,本月12号领了工资,公司说下月赔款会给她打着,可15号人就不辞而别了,如果没用风险保证,真的是........还是新员工历练少,没有承担责任的责任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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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30
劳动法上看是一个员工矿工三天属于自动离职,那么矿工一天就是平时上班的3天,就是说将会克除该员工九天工资,那么他这样就不划算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30
如果员工按劳动法辞职一个月才,公司老托你 时间,并不给你的批准,个人自动离开,这样的话不算矿工吗?还可以用劳动保负法那到工资吗 ? 有请指示 ;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0-06-30
签合同了么 没有的话首先在录用时就是企业的不对 员工辞职留一份辞职信就不错了 公司以为自己还有损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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