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出门时必须带身份证吗?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

在家门口或去市区还被警察查身份证,还挺凶 还让不让人活了?难道不带身份证还得被抓回去 审问啊 还犯法啊!!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刑事立案人在侦查阶段,称为“犯罪嫌疑人”;同理,“违法嫌疑”也要有证据涉嫌违法,处于立案调查之中。实践中,公安机关对“嫌疑”两字往往作简单主观化解释,认为在任何场合看到形迹可疑人员,就可以扣上“嫌疑”帽子,人为扩大公安执法权限。“有违法犯罪嫌疑”决不是主观臆断的,必须有客观事实存在。否则,公安机关对任何人都可以“有违法犯罪嫌疑”为由,滥用权力查验公民身份证,侵犯公民人权。
“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虽然是兜底条款,但决不是随意的。首先,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查验。遵循警察行使权力先出示执法证件的法理,警察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时,先要向公民告知具体的法律条款(就像“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决不是一句废话而是至关重要一样),而不是把乱七八糟的查验身份证行为都以此为由,稀里糊涂地往里装。告知相关法律规定,也有助于警察加强法治意识,克服恃权任性的惯有作风。
尽管公安机关认为,公民如果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10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但那毕竟是事后救济,而且长期以来的实践证明效果甚微,像“记者拨打了110电话报警,110接线员告知记者如果报警的话,负责出警的还是内陆港派出所”的笑话,特别是行政诉讼,耗费了公民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不见得正义公平。防患于未然,让权利抗衡权力,尽量从源头杜绝违法公安机关违法查验公民身份证的行为,才是对人民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
居民身份证作为一张小小的卡片,承载的是一个公民的宪法身份和权利。随意检查身份证,归根到底是对宪法的粗暴践踏,是对公民权利的公然藐视,是对人身自由的横加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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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没有法律规定你要带身份证。 但是警察也是为执行公务有权检查可以人物的身份证。如果在着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诉,严重的可以斥诸法律。如果只是态度恶劣,我想你可以去公安部门投诉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一)选民登记;(二)户口登记;(三)兵役登记;(四)婚姻登记;(五)入学、就业;(六)办理公证事务;(七)前往边境管理区;(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九)参与诉讼活动;(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十六)提取汇款、邮件;(十七)寄卖物品;(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上述已经规定公民外出从事有关活动应当携带身份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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