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29岁、 对方该怎样赔偿

女、离异、小孩7岁(湖南株洲农村户口)交通事故占主要责任

1、 死亡赔偿金:15084.31元×20=301686.2元(城镇标准)
4910元×20=98200元(农村标准);
2、 被抚养人生活费:
小孩:10828.23元×(18岁-现在岁数)÷2(城镇标准); 4020.87元×(18岁-现在岁数)÷2(农村标准);
老人10828.23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城镇标准);4020.87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农村标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城镇不超过10828.23元,农村不超过4020.87元;
3、丧葬费:12274.5元;(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4、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具体标准参见如下)
5、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大约1000至5000元;
6、 住宿费:3人×3次×3天×150=4050元
7、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3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死亡,主要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用,救助费用,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用,需要抚养 赡养人员的费用,精神抚慰金等。
第三,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一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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