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我的工伤等级已经确认,赔偿金也已去劳动局签字确认半年多了,但是至今未收到赔偿,公司人事部说是劳动局的问题,没有将钱打入公司帐上。
请问该如何处理,公司说法可信么? 谢谢
不好意思 是我没有将问题说清楚。
我所在城市是北京,
1.目前我已经拿到工伤证,发证日期是2009.7.8 。
2.还有北京市顺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是:目前已经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拾级 日期是2009年10月29日
3.还有北京市一至十级工伤职工待遇核准表 这是我和单位人事到劳动局签字确认的 领表日期是09年12月23日
以上表格我本人均持有原件
但至今没有收到赔偿金,单位负责此事的人事解释是劳动局的赔偿款没有打到单位的帐上, 之所以没有打入单位账上的原因是,单位的工伤保险金没有到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帐上,又是银行转帐出了些问题,反正都是一些讲故事推卸责任的屁话。
我特别想知道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同时尽量不要得罪公司?
真诚的谢谢大家,特别感谢给与回答的朋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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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5
你好,我想先问问你,你在哪个城市。
据我的了解是这样的:
如果是在上海。在你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全部完毕后,也拿到了伤残等级(比如因工致残十级),那么作为公司人事部,他的工作是帮你到区县的社保中心去帮你申请工伤保险的伤残补助金的,也就是你说的赔偿金。在申请的时候,会填一张工伤待遇申请表,这张申请表上会要求公司人事部填上受伤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其中包括你个人的实名制银行转帐帐号!意思也就是说,伤残补助金原则上是直接进个人账户的,不进公司账户!
既然已经去社保局签字确认了你的赔偿金金额,那么按照惯例(我指得是上海市的惯例),将会在签字起一个月左右,将补助金打到账上。
针对你的情况,我建议你,去你签字的那个社保中心窗口,直接询问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样更快更直接可靠。
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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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6-25
你可以找到公司要求出示汇款单,如果是公司没有打款,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要求仲裁。如果是已经打了款项,则可以去劳动局追查。
第4个回答  2010-07-0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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