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服与分封制的共性与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9-20
共性:都是周的附属国,都有对周朝朝觐,保卫周朝的义务。
区别:内服与外服制度:
内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动区域,外服是商族以外的附属国,商王通过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来处理本族和臣服的外族的事务。由此,商王控制着联盟的实际权力,与各附属国形成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臣服于商族的部族,大都是迫于武力征服才承认商王的中心地位。臣服只是在商王强大的军事征服下才结成的一种臣属关系,接受封号,表示对商王承担义务,商王则承认附属国所拥有的土地和臣民。这种臣服关系的维持,是以中央力量的强弱为转移的。殷商一代五次治乱周期的出现,就反映了这种臣服关系的演变。
中央政权与各附属国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商王对参加联盟的附属国的控制力是有限的。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除对商承担应尽的义务外,有很大的自主权。有的附属国还经常与商处于战争状态。
商朝时,君王并不能决对支配各附属国,各附属国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有很大的自主权。商朝中央政权对商族地区的管理相当严密,对各附属国的控制力度相对薄弱。商代的君王与后世的君主有着较大的差别,商王事实上是内外服联盟的首领。
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等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用以巩固其统治的一种统治制度。
周王与诸侯的关系:周王把土地人民封授给诸侯,建立诸侯国。各诸侯国必须服从周王的命令,重要官职的任免要呈报周王批准。有的国君还兼任周王的卿士,以示臣服关系。各封国必须对周王室承担各种军事义务,如派兵戍守王畿或随王出征;定期觐见和交纳各种贡赋,包括当地特产、人口等,还要派劳役为王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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