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被人打伤(法医鉴定为轻伤)

我母亲2010年6月18日因多年矛盾与邻居发生口角,后邻居将我母亲打伤,肋骨骨折2根,创伤性湿肺,气胸,经法医鉴定是轻伤。
打人者于7月4日转为刑拘,到今天已经14天了,期间派出所多次调解,调解过程中派出所所长几次帮对方压低赔偿价格,我一直没有答应,在7月16日,又把我和打人的那人的儿子找去调解。因为我也想尽快把这件事情了结,所以同意了派出所所长提出的赔偿金额,当时所长要对方下午把钱带来赔给我家,并且签和解协议。可是当天下午打人的那家又反悔了。回到家里后他们家跟邻居说案子被法院接走了,即使和解了也会被判刑,这只是邻居告诉我的。第二天我打电话问派出所所长是怎么回事,派出所所长说对方没把事办明白,法院那块没有摆平。可是据我所知,打人者先被拘留15天,7月4日转的刑拘,到7月16日是12天,总共也才28天,检察院也没有批捕,按程序根本就没到法院

下面说下我想知道的几个问题
1、如果加害方和我家达成和解,公安机关是否还会将案子交到检察院?

2、如果检察院批捕加害方,是否还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话是否还会起诉加害方?

你钱拿到手了,管它那么多干吗?
1.轻伤以上就是刑事案件了,公安机关己介入,那案件不管能否调解成功,最后都会走到检察院,法院的,不过对方积极赔偿了你,量刑上会有所减轻。
2.己调解的,到了法院是不会再调解的。检察院是国家公诉机关,不管调解的事。公安机关己立为刑事案件的,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的,是一定会移交法院审理的,
3.此类事件,一般不会被判实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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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9
1,难道你不在中国?呵呵
2,既然人都已经被刑拘了,那就等着案子移送检察院、法院啊?为什么还要组织调解。
3,据我所说,一般情况下,轻伤案件可以组织调解也可以应受害人申请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后移诉。
4,案子肯定还没有到法院,这是肯定的。如果你们调解不下来,等着法院判决吧。
5,关于你的问题,我搞不懂和解还怎么刑拘,这是冲突的。
6,批捕了,就意味着案件能够保证正常的诉讼,批捕即意味着起诉。
第2个回答  2010-07-19
如果是法医鉴定师轻伤的话,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以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这个是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内的,如果你们不告,法院是不理的。和解了那么也就是你们不告了,那么法院是不会管的。
第3个回答  2010-07-19
性湿肺,气胸,
你所说的已经构成伤害,属于刑事案件,是不在调节范围内的。对方需要付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判刑。你可以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加民事诉讼,也就是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也要他承担你的医院费和营业费务工费相关费用
第4个回答  2010-07-19
肋骨都骨折了,怎么能算是轻伤呢?这已经构成重伤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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