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24
父亲名下的房子属于遗产,看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可按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但是你提到你和哥哥都放弃继承权, 就是说这个房子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就没有权利要什么房款了...
第2个回答 2010-06-24
如果你父亲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话,这你们都有继承权。如果商定由你母亲享有房子,可以要求你母亲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第3个回答 2010-06-24
你可以得到一部分的房款继承。若你妈妈不给,你们最好多协商下。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你和哥哥都放弃继承权了,就等于房子由你母亲一人继承了。那就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了。你就没有权利再主张房款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