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学区房划分政策学区房划分政策有什么改变

如题所述


又将引来新的一年开学季的到来了,许多家长朋友们已经迫不及待的跑去问学区房的政策了,为了孩子能赢在起跑线上,未雨绸缪也是每个家长都在做的事。南京作为我国的排头教育区,相信很多朋友都很关心学区房的划分是怎么样的吧。我们以鼓楼区为例,一起来了解下,学区房的划分政策以及学区房划分政策较之去年有什么改变。
南京市学区房划分政策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办理好上述相关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房屋产权证所在地。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正常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①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外地户口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过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特殊情况:
①拆迁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
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拆迁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所安置或购买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②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上报的。
户籍审核中出现的其它特殊情况等。
学区房划分政策有什么改变
1、时间:5月13日、14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小学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2、材料: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实际居住在户口、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所在地。
3、注意事项: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凡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关于派位:全区小学新生统一报名登记结束后,根据小学招生计划及新生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并公布有空余学额的热点公办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凡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