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安排工作怎么办

如题所述

签了劳动合同不安排工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法如下:
1、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当事人向有关部门递交仲裁申诉书和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
6、仲裁委员会调解不成的,进行裁决;
7、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起诉。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如下: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有关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做出合理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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