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两份工作违反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做两份工作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两份工作均是兼职或其中一份是兼职并不影响原单位工作,这是合法的,如果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是不允许的,但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且单位不反对,这也是合法的,否则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知动合同,并无补偿。如果现在的工作与本人开的公司不存在业务上的冲突,并不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提出解除请求:当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书面向对方提出解除请求,并说明解除的事由和理由;
2、双方协商:接到解除请求后,双方应该及时协商解除的具体事宜,例如解除的时间、解除后的赔偿等;
3、确定解除事由:如果解除请求是由于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需要对违约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解除事由和责任;
4、签署解除协议: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签署解除协议,明确解除事由、赔偿等具体事项,并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5、办理离职手续:签署解除协议之后,应该办理离职手续,如结算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备案等。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同时在两个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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