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六部的作用

就是吏部,户部,吏部,兵部,刑部,工部的作用。(朱元璋时期)

-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 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至朱元璋时期,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

- 吏部

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

- 户部

明朝时,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政务,职责多有交叉。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属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 礼部

礼部下设四司,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宴席)廪饩(粮食)牲牢(牲畜)事务。

- 兵部

掌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之政;

- 工部

明朝初,工部下设总部、屯部、虞部和水部四属部,洪武二十六年,改尚书二十四部为二十四清吏司,工部各属部分别改为营缮清吏司、虞衡清吏司、都水清吏司和屯田清吏司,职掌、设官仍前。

- 刑部

明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

--------------------------------------------------------------影响: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六部制和三省制的废除,再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皇权;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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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2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的职责是:吏部掌管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户部掌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礼部掌管典礼、科举、学校;兵部掌管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政令;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审核刑名;工部管理全国工程事务。

参考资料:周发增,陈隆涛,齐吉祥 主编.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辞典.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第52页.

第2个回答  2010-06-24
六部在各时期作用大同小异。

简言之,户部:可等同于现在的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等。

吏部:掌管官员的升迁调任和考核。类似组织部。

兵部:掌管军队的调动以及兵器管理。

刑部:主管刑法,类似最高法院。

工部:主要负责重大工程的建设,如宫殿、桥梁、堤坝、河流治理。
有点类似建设部+水利部。

礼部:主要负责制定和管理朝廷礼仪,如登基大典程序、祭祀礼仪等。另外负责部分外交事务,有点类似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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