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三个月内可以正常使用吗

如题所述

身份证过期三个月不能正常使用,具体如下:
1、身份证过期,就是无效的证件。身份证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2、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了补办方法:
1、在户籍地办理,直接去公安机关提出换领申请,并且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过期的身份证,民警核实后,会进行拍照和采集指纹,然后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公安机关完成制证后,当事人应当拿着这个凭证去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2、在居住地进行办理,应当向居住地的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并且提交本人过期的身份证,受理点受理申请后,会出具领证回执,然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予以签发的,受理点会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然后将新的居民身份证核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在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将过期的身份证交回给受理点。
综上所述,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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