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妈4月13日在医院做的子宫切除手术,做完手术一切还好,身体也一直不错,可是到了第2天意外确发生了,我妈在上卫生间的时候突然昏倒,导致肺栓塞,几个月了至今仍是半醒昏迷状态,现在我妈病得已经不像个人样了,医生说是手术并发症,听医院的意思是说并发症不可能赔偿,责任是谁,得要通过医学鉴定,请问我妈就算是手术后的并发症医院有责任吗?可以叫医院赔偿吗?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祝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6-22
建议去咨询相关的医学专家,根据你说的情况,医院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6-22
建议咨询湖北省武汉市的游友安律师,他是医患法律纠纷的专家,有丰富的相关经验,这是他的网页http://www.youyouan.cn/,上面应该可以找到他的联系方式。
祝令堂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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