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质不同
1、县级市: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因其所含区域行政地位与县相同,故称“县级市”。
2、区:区(市辖区、县辖区)是城市的组成部分,市辖区的城区为城市市区的组成部分,在中国为县级行政区(行政级别等同于县级市、县等)。
二、特点不同
1、县级市:县级市的形成是简历在行政手段的基础上的;县级市不是一个点,而是继承了县域的一个面。
2、区:区与其他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即市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区域发展的中心。
三、权力不同
县级市的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等权利都要比区更大。如果县级城市经济发展较好可以评为县级市,以此鼓励县级城市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
1、管理机制不同,市辖区是为了有效管理城市而设立的。县级市是以城市为核心而设立的。2、地理位置不同,市辖区距离地级市中心较近,县级市距离地级市中心较远。3、人口密度不同,县级市的人口密度没有市辖区集中,市辖区居民居住比较集中,人口密度较大。4、文化教育不同,市辖区的教育水平要高于县级市。
市辖区和县级市的区别
市辖区为城市主体(即市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城市化一般处于较高水平,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并且第三产业占比一般较高,社会、文化、金融、贸易等相对比较繁荣。
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隶属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或由省、自治区直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