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专门的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等。其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统一审判体系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一、 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专门人民法院”修改为“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删去第三款“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水上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其他专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