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两车都是直行。在十字路口中间发生了碰撞。那就说明这个十字路口是没有信号灯的。如果也没有让行标志标签的。那就要用让右原则来划分责任。也就是要让右侧的车辆先行。如果没有做到的话,那就是左侧车辆承担全部责任。这个不分装在哪个部位?只要是没有让右侧车辆先行的就要承担全责。但是也要看右侧车辆有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例如右侧车辆有超速行为。那么。左侧的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右侧的车辆承担次要责任。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二项的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