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具体的讨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有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继承,
法定继承在后。再按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姐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继承弟弟遗产。
法律分析1、需要进行具体讨论。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继承,如果该弟弟在生前订立有效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照其生前意愿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在最后。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情况下,才有
继承权,因此,如果该弟弟的妻子、子女、父母不继承的,姐姐才有继承权。此处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只有上述人员,及其妻子均不继承时,作为其姐姐才有权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