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4年连生3胎女儿,丈夫因养不起将小女儿遗弃,你如何看待此事?

如题所述

事件起因

深圳龙岗。某天,市民在小区外的山坡上散步的时候,发现大树下面有个包裹着白色小抱被的女婴。

等候多时未见父母来抱走,市民心知可能是被人遗弃在这里,于是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后,发现女婴才一个月左右大小,且身体并无异常,猜想可能是因为是女婴而被父母故意遗弃。

经调查,警方很快便锁定了孩子的亲生父母。令人意外的是,孩子的母亲才22岁,已经育有两个孩子,且都是女孩。这次被遗弃的这个女婴,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因为连生三个女孩,孩子父亲觉得经济压力过大,于是竟然偷偷将女婴遗弃。

随后,经过这次时间的发酵,有记者找到女婴的母亲进行采访,女婴的母亲哭着告诉记者,将女婴丢掉让别人捡走领养比在自己家舒服多了。

现在,女婴已经被接回家中,女婴父亲也已经被依法拘留。

总结

女婴的父母真的是法律意识淡薄啊,不论你喜不喜欢孩子,养不养得起孩子,遗弃孩子是犯罪呀!而且,如果不想要这个孩子,当初干嘛要生呢?难道是因为重男轻女想要生一个儿子吗?

这样的做法真的令人心寒。已经2021年了,生男孩还是生女孩重要吗?如果怕生女儿那么干嘛还要生三个呢?生一个就刹车了不好吗?

虽然国家开放了三胎政策,鼓励大家可以多生育子女,但是生孩子还是要考虑自身的条件啊。如果经济能力允许,自身精力允许,双方又喜欢孩子,可以选择多生孩子。但是如果你自身经济跟不上,精力也跟不上,那么就应该量力而行啊。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你用心对待他,教养好他,日后当你老了,都会是你半生的依靠。

希望大家正确看待婚姻生育的问题,理性一点,孩子是自己一生的责任,不要因为性别而去伤害孩子,更不能做出遗弃这样天理不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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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26
首先遗弃孩子是违法的,这位男子已经犯了遗弃罪,毕竟如果真的不想要孩子,当时就不应该让妻子怀孕,这样的父母太不负责任了。
第2个回答  2021-11-26
养不起当时就不要生啊,其实就是想要一个男孩吧,如果第三胎是个男孩,就不会发生遗弃这样的事,愚昧无知,重男轻女,不负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11-26
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在生孩子之前就应该考虑好孩子的抚养问题。生孩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孩子生出来以后谁来照理,上学后接送等一系列问题。大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人,既然生了就要好好养,毕竟孩子是自己的亲骨肉。
第4个回答  2021-11-26
我认为丈夫不负责任,而且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所以丈夫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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