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杀妻灭子案再审,已审四次屡次喊冤,他到底冤不冤?

如题所述

他冤不冤这事儿不清楚,但从新闻中发布的内容来看,这事儿应该是有内情,整个事件围绕的都是男子故意杀老婆分尸,但之后帮他喊冤的人中却有他的岳父岳母,如此看来这事儿可能真的是有冤情存在。

一、此案多处疑点根本无法解释,而且李某的供述内容每次都也都不相同。

李某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个案件存在的没有解开的一点有很多,原判中法院认为李某是用家里切菜的刀进行分尸,在当时的检验结果中并没有检验出菜刀含有血迹,最重要的是李某在交代自己杀人的过程时说的话每一次都不同,前面几份和最后一份的内容相差甚远。

在李某的供述中,虽然前后不一但相同的内容却是死者为窒息死亡,在他的描述中不是说掐死妻子就是说用东西捂死妻子,如果说他说的是真的,那么是不可能会造成这么大量的血液流出,如果真的是用刀或其他物品进行杀人,那么也就没有窒息死亡一说了,况且在他家的菜刀并没有检验出用于分尸后的特征,没有卷刃没有破损更没有血迹,所以李某的律师想帮他做无罪辩护。

二、岳父母齐上阵帮着李某喊冤,也许这事儿真的有内情,否则他俩怎么会帮嫌犯?

这事儿最让人无法理解的就是李某的岳父母,按常理说法院判决了女婿杀了女儿,那么老两口应该对女婿嗤之以鼻,不说见面就想揍两拳,也得是见都不想见,听见名字都觉得厌恶,但这老两口却是为李某喊冤的主要人物之一,李某的岳母曾表示,她认为女儿的死肯定是与李某有关,但应该是他婚内出轨引起的悲剧。

虽说是因他做的错事儿死的,但应该不是李某杀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更何况被杀的还有李某的亲生孩子,他应该不会对自己的亲骨肉下此毒手,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们就觉得这事儿和李某没啥大关系,所以在是非面前他们不能被自己的悲痛所左右,既然如此帮助李某伸冤也就成了他们应该做的事儿。

最后:

法院判女婿把女儿杀了,岳父岳母帮着喊冤的事儿这是头一次见,也真是开了眼了,要是最终男子仍旧维持原判,这夫妻俩可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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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4
他一点都不冤。他根本就不是无辜的,只不过由于当年的证据不完善,才会让他多次喊冤。
第2个回答  2020-09-25
冤不冤要看公安的调查和证据,杀妻灭子是重罪,该男子已四次喊冤,公安机关应该重新调查,有确凿证据后再行宣判。
第3个回答  2020-09-24
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冤。因为杀妻灭子这种事情是非常令人可恨的,不值得同情。
第4个回答  2020-09-24
贵州杀妻灭子案四次喊冤,当事人一点也不冤枉,伦理道德都不应该杀害自己妻子和孩子,俗话说好,虎毒不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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