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种人被公务员法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这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即便报考了,也通不过资格审查。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对于公务员的要求,向来都比对其他群体人员的要求要高。国家公职人员,首先就应该遵纪守法,而不是违法乱纪。国家公务人员如果因为犯罪受过相应的刑事处罚或处理,就丧失了录用为公务员的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人,终身都没有录用为公务员的资格。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管你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受到了刑罚处理,就不能被录用。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党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党员被开除党籍,通常意味着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因此,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文规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被开除公职的
被开除公职,说明之前是依法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他们之所以会被开除出公职人员队伍,一般情况下,肯定有较为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公职”一词,并不仅仅限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你是在国有企业或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开除之后,同样适用这一条款,终身不得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什么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呢?如果我们用另外一个更加通俗易懂的词语来描述,这一类人,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指“老赖”。当然,我们需要注意,“老赖”之前还有一个限定词——“依法”,这就说明,这是特指通过法律认定的“老赖”。如果一名“老赖”欠钱不还,我们在催收无果的前提下,要勇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依靠法律让对方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去考公务员的资格。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这一条,属于兜底条款,制定这条规定,也是为特殊类别公务员录用条件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