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产过户给孙子,合法吗?需要儿子们签字吗?

如题所述

合法,不需要儿子们签字。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可见,爷爷奶奶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过户给孙子,不需要儿子们签字,也不需要征求任何人同意。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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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5
合法。
如果房产所有权是属于爷爷奶奶的,那么爷爷奶奶就拥有合法的处置权,不需要征得其他任何人的同意,包括子女。
因此不需要子女知情,更不需要儿子们的签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14

可以,只要房子是爷爷奶奶的名下房产,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直接把房产过户给孙子,不管子女是否知情(就算知情也无权反对),除非爷爷奶奶属于老年痴呆民事行为不能状态,这种情况财产转移必须有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儿子签字才合法。

第3个回答  2021-09-14
如果房产证是爷爷奶奶的,那就合法,不需要子女签字。
当事人有权独立决定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子女的继承权不是已经现实存在的,而是寄托于爷爷奶奶的允许。继承权是可以被剥夺的。
只有当爷爷奶奶去世前没有留遗嘱,子女们才在爷爷奶奶去世后按默认分配遗产。爷爷奶奶在去世前可以随意决定把财产留给谁,不给谁。
第4个回答  2021-09-14
爷爷奶奶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 把房产过户给孙子 ,这是合法的 。不需要儿女签字的 。因为老人把财产赠送给子女还是赠送给孙子 ,只要是老人自己的意思表示 ,就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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