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诈骗

如题所述

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的特邀律师田雯。不履行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履行合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拒绝履行,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对方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客观上已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法律禁止该合同义务的履行。而合同诈骗是指,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且在客观上具有履行能力或者将来具有履行能力,则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实际上是为了骗取他人财物,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也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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