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在索赔时一般是把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给保险公司就可以。在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且通知保险公司来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验证,调查,判断这场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
在警察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双方责任来进行赔付,不需要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件交给保险公司,只要把复印件交给他们就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索赔的依据之一,并不是必要的索赔条件,就是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会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赔偿。
一般是由交警出具的,交警是根据在这场事故中双方当事人所负的责任来划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给当事人的当事人可以凭借着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和享受权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判定双方有4种情况:1、一方是全责,另外一方是无责,2、一方是次要责任,另外一方是主要责任,3、一方是主要责任,另外一方是次要责任,4、双方是同等责任,主要是在4种情况,这也是交通警察出具的一个大致责任的划分范围,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在一些交通事故当中真的很难判定具体该负多少责任,所以这次是一个大致的划分,这个划分只是给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参考。
如果保险公司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只需要由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就可以,这个责任认定书的原件是由当事人来保管的。